“未”你而来,守护少年的你
渠县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讲活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进一步提高青少年法治意识。12月22日,渠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刘琰一行走进渠县第一小学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
“为什么未成年人需要特殊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需要哪些方面的保护?”为避免课堂枯燥,刘琰通过互动问答的方式,结合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循序渐进地向同学们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针对《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及司法保护”六个方面为学生们开展专题法治讲座,重点讲解预防学生欺凌、网络保护预防与应对、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教育监护、网络沉迷等与未成年人息息相关的常见问题及相关法律规定。通过生动的案例讲解,引导同学们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提升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少年强则国强,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就是守护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下一步,渠县检察院将持续高度重视少年儿童保护工作,加大普法宣传和办案力度,积极联合社会各界力量形成保护合力,为构建安全和谐校园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