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部署,深化行政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借助“外脑”提升渠县检察办案专业化水平,9月1日,县检察院举行首批特邀检察官助理聘任仪式暨特邀检察官助理工作座谈会,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郑洪卫主持会议。
聘任会上,院领导分别介绍了本院院情和部门职能职责,解读了最高人民检察院《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办法(试行)》,宣读了本院《关于聘任成粒等5名同志为特邀检察官助理的决定》。成粒等5名特邀检察官助理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交流发言,同时表示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不仅是一份荣誉,更是一份责任,在今后的工作中,他们将发挥专业优势,协助检察机关开展询问、查询、勘验、检查、鉴定、调取证据材料等工作,帮助解决专门性问题或提出专业意见,供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参考。
最后,党组书记、检察长钱文军向受聘的特邀检察官助理颁发聘书,并深化执法司法协作配合,促进办案提质增效,提出三点希望: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思想共识。要深刻认识行政机关专业人员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特邀检察官助理的专业优势,加快形成“检察+行政”的工作合力,在办案中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以高度的检察自觉、检察担当,践行初心使命,回应群众关切。二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推动案件办理提质增效。要充分发挥特邀检察官助理行政执法实践和专业知识优势,围绕县委、县政府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堵点”“难点”“重点”,全面融入到检察办案中,通过共同参与分析研判、公开听证、调查取证、勘验鉴定、专项治理等工作,推动相关案件办理提速增效,以更加专业的角度帮助检察机关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成为我们渠县检察院的“智囊团”、“战斗员”和“宣传员”。三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定不移做到秉公执法。特邀检察官助理要坚守职业操守,严格遵守办案纪律和办案程序,自觉遵守保密和廉洁规定,防止出现利用工作之便或凭借检察机关的牌子为案件当事人打探案情、通风报信的现象发生。各业务部门要主动与特邀检察官助理互联互通,充分听取特邀检察官助理的意见建议,积极为特邀检察官助理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和便利条件,营造良好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