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渠县人民检察院主要职责是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认真贯彻执行检察机关的工作方针、政策、法律、司法解释;对背叛国家、分裂国家案以及严惩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监狱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人民法院的刑事、民事审判活动、行政诉讼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法和看守所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018年,渠县人民检察院的主要工作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政策,中央、省、市相关会议精神,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反腐倡廉、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全力推进平安渠县,法制渠县建设,大力提升执法能力素质和执法公信力。
二、 部门概况
本单位编制115名,在职人员93人,退休人员67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220.883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220.883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220.8835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951.18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6280万元,医疗卫生支出61.01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7.0616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渠县人民检察院的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检察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我院司法警察值勤岗位津贴及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和检察专用设备日常维修维护。
(一)公共安全支出951.181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公诉和审判监督,侦查监督,执行监督,控告申诉,民事行政监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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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628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61.012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77.061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较去年无增减变化。
附件: 表1、2018年渠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2、2018年渠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3、2018年渠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4、2018年渠县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5、2018年渠县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18年渠县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7、2018年渠县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8、2018年渠县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8-1、"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表
表9、2018年渠县人民检察院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10、2018年渠县人民检察院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11、2018年渠县人民检察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2018年2月9日
渠县检察院2018年预算公开表/uploads/allimg/Article1/2018/6/20180630163403833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