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获奖统计
2018年1月5日,川检发政[2018]1号,办理“5.31”案公诉办案组和刘容被省检察院记二等功。
2018年1月,王竞萱被方圆杂志社评为2017年度优秀通讯员。
2018年1月22日,渠委发[2018]5号,我院被中共渠县县委评为党和十九大维稳安保工作先进单位,杨美明评为党和十九大维稳安保工作先进个人。
2018年1月24日,渠组通[2018]13号,第三支部委员会被中共渠县县委组织部、直属机关工委评为县直机关党支部标准工作法创建工作先进集体。
2018年1月24日,渠组通[2018]14号,机关委员会被中共渠县县委组织部、直属机关工委命名为县直机关党支部标准工作法示范党支部。
2018年2月10日,达市检发政[2018]2号,查办“6.16”案侦监办案组和申清春、刘晓洪被市院记三等功。
2018年2月10日,达市检发案管[2018]2号,我院被市院评为2017年度绩效考评先进单位。
2018年2月23日,达市检发政[2018]4号,刘容被市院评为第三届达州市检察机关检察业务能手。
2018年3月7日,渠委发[2018]10号,我院被渠县县委、政府评为2017年度妇女儿童工作先进集体。
2018年3月12日,渠委发[2018]11号,民行科、政治处、侦监科被渠县县委、政府评为2017年度政法工作先进集体,舒建新、王亮、陈善列、高颖被渠县县委、政府评为2017年度政法工作优秀政法干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