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开展,2017年9月20日,县委副书记、县长王飞虎主持渠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专题学习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县政府领导和27家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了学习。会上,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杜炜围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重大意义、法律依据、办案程序、典型案例剖析及如何开展公益诉讼等方面向与会同志详细解读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同时,针对全县涉及两大领域的民事公益诉讼和四大领域的行政公益讼诉进行了剖析,就我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及今后打算向与会领导做了简要汇报。县委副书记、县长王飞虎对杜炜副检察长的解读给予了高度评价。他指出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中央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中共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专门讲了探索建设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2017年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明确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法律依据,对于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规范行政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具有重要意义。他要求:一是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大力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切实增强接受检察监督的自觉性,积极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二是检察机关要依法规范开展公益诉讼,严守公益诉讼范围,重点办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有社会影响力的公益诉讼案件。三是全县要形成公益保护合力,进一步建立完善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有效沟通机制,从源头上预防行政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现象,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切实回应人民群众期待“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舌尖更安全”的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