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下称“新型肺炎”)疫情暴发以来,渠县检察院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肺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新型肺炎”防控的决策部署,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在五个层面下功夫,坚决打赢“新型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是在组织部署上下功夫。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自“新型肺炎”疫情发生后,渠县检察院迅速成立了以检察长任组长、其余党组成员、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挥全院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各部门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制定《渠县人民检察院联防联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工作方案》,成立“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分队,及时、快速处理各类应急突发事件。
二是在强化预防上下功夫。 “守土有责”,做好全院防控工作。渠县检察院定期对办公场所进行全面消毒,为全院干警购置口罩、体温仪、手套、消毒液等防护物资。要求干警上班必须佩带口罩,进入办公区必须进行体温检测,对疑似人员实行严格管控。驻所检察干警深入县看守所,检查指导“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情况,督促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确保在押人员生命健康安全。
三是在隐患排查上下功夫。“守土担责”,加强疫情隐患防控排查。渠县检察院迅速对干警及家属的身体状况逐一进行核查,并对2000余名群众近期有与往返武汉、重庆人员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电话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报告。检察长亲自带队深入渠县部分乡镇、部分居民小区进行拉网式督查,不遗余力做好防控工作。驻村工作组深入帮扶村民胜村,协助配合该村做好疫情排查、防控工作。通过“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积极向社会宣传讲解“新型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疫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是在履职尽责上下功夫。为“守土尽责”,主动为疫情防控工作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与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联合制定《关于依法打击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严厉打击相关刑事犯罪,与卫计、交通、质检、公安等部门建立涉疫刑事犯罪快速反应机制,加强对监管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监管。结合公益诉讼职能,积极开展涉疫公益诉讼工作,切实加强源头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