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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检察院派驻公安法制大队检察室揭牌成立
来源:四川省渠县检察院 时间:2021-01-04 作者:admin 点击:次

5月8日,渠县检察院派驻渠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检察室正式揭牌成立。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秋,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刘文武及第一检察部主任庞静,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徐学锋,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盛,县检察院、公安局分管领导及部分中层干警参加了揭牌仪式。仪式由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董代伟主持。

揭牌仪式上,党组书记、检察长张盛指出,在公安机关成立派驻检察室,是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高检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旨在更好地行使检察机关的监督权,发挥检察官主导审前程序作用。在今后工作中,一是转变执法司法理念,真正把“办案中监督,监督中办案”的理念落到实处,努力提供更多优质检察产品。二是准确把握职责定位,坚持“参与不干预、引导不主导、监督不失职、配合不越位”的原则,抓好案件监督关,把好案件质量关。三是提升法律监督水平,创新监督方式,强化互信,增进共识,构建“合作大于监督”的工作格局,努力实现双赢共赢的良好效果。

副县长、公安局长徐学锋表示,对渠县检察院派驻检察室的成立表示欢迎和祝贺,在家门口设立派驻检察室,必将对公安有效打击犯罪,提高办案效率,防范办案风险,提升办案质量等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要求公安案侦部门,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接受监督,主动为派驻检察室开展工作创造条件。二是要加强沟通协作,对侦办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及时邀请派驻检察官参与指导,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和案件质量。三是要主动学习审查逮捕及审查起诉标准,倒逼提升自身法律素养及业务水平,全力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秋强调,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全县检察、公安干警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设立派驻检察室是新形势下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的重要载体。二是强化协调配合。“检警”两家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正确处理支持配合与监督制约的关系,构建新型“执法办案+检察监督”办案模式,共同实现双赢共赢。三是提炼总结经验。以设立派驻检察室为契机,推动检察监督关口前移,并及时提炼总结一批“执法办案+检察监督”实践经验,积极培育特色亮点,努力打造司法体制改革渠县品牌,助推渠县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期间,双方会签了《渠县人民检察院、渠县公安局关于派驻公安机关法制大队检察室的实施办法(试行)》文件,参加揭牌仪式的领导及相关人员参观了派驻检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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