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下称《社区矫正法》)经2019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十三届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0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全面贯彻落实即将实施的《社区矫正法》,2020年6月30日下午,渠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干警在渠江街道社区矫正中心,进行《社区矫正法》集中宣传活动,提升了《社区矫正法》的社会知晓率、参与率,有力推动了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健康开展。
本次宣传活动采取集中学习、发放法律读本和宣传资料、现场法律咨询等方式进行。组织渠江街道40余名社区矫正人员集中学习了《社区矫正法》,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解答问题15个,受影响群众达700余人次。
此次宣传活动让广大市民更好地了解《社区矫正法》,有利于推动《社区矫正法》在我县的顺利实施,为法治渠县、平安渠县、和谐渠县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