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渠县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对正在办理的信访人董某某不服检察机关对其寻衅滋事案作出的处理决定以公开听证的方式进行公开审查听证。此次听证会由副检察长杜炜主持,邀请了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省人民监督员、律师及社区代表共7人担任听证员,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小平、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潘艳、县政法委副书记严清平等领导列席旁听了听证会全过程。此次听证会系渠县检察院依法履职主动举行的首例信访案件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首先宣读了会场纪律和信访人的权利义务;阐明了本次听证会的主要议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其次信访人董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陈述了信访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原案承办检察官就董某某信访的六个方面内容通过多媒体逐一出示证据,并运用法律条文对信访人进行释法说理。最后7名听证员就案件事实和证据向信访人、案件承办检察官进行提问,结合案情进行评议并发表了评议意见,一致认为检察机关在办理董某某信访案件过程中程序合法、实体正确;随后信访人董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做了最后陈述。
会后,听证员和旁听人员对渠县检察院以公开听证的方式公开审查董某某信访案件给予了高度的肯定,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体现了检察机关依法办案的准则,表达了司法机关在听取民意、接受社会监督上的初心,确保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赢公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