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检察礼仪及普通话”培训活动
为指导和规范干警普通话表达能力,提升公务接待礼仪水平,树立良好检察形象,3月30日-31日,渠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专业讲师,为10余名干警进行普通话以及行政公务礼仪培训。
培训课上,培训讲师紧密结合检察工作特点,以“课堂讲解+现场示范”形式,用浅显易懂的语言、生动形象的示范,从礼仪原则、职业形象、个人仪表仪态、接待引导等方面进行了生动详实的培训。
在普通话培训环节,培训讲师对普通话与方言的区别、普通话的发音、普通话练习技巧等知识进行详细讲解,通过现场进行“一对一”朗读互动,发现并纠正了一些平时发音的常见错误,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
通过此次公务礼仪培训,参训干警发现了自身以往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同时也得到了系统学习和规范指导。纷纷表示未来将把规范得体的言语谈吐、端庄稳重的仪容仪表、真诚可亲的行为举止、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融入到检察工作中,更好地履行职责职能,提升个人形象和检察队伍公共形象,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检察人员的良好素质,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