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人民检察院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
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渠县人民检察院拟对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设备采购项目以询价的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询价。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渠县人民检察院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设备采购项目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项目预算:6万元
5.最高限价:6万元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参加询价活动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六)本项目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七)项目特殊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可提供承诺函,真实性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招标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三、询价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获取时间: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8日,工作日9:00至17:30(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仅限现场报名领取询价文件。报名者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明复印件须加盖鲜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获取地点:渠县人民检察院三楼会议室。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0日9时00分 (北京时间)。
询价活动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 四川渠县渠江街道营渠路115号渠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请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至渠县人民检察院,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询价文件相关规定的询价文件恕不接受。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渠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四川省渠县渠江街道营渠路115号
联系人:肖先生
电 话:08187320161
渠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