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在渠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渠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钱文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渠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3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对政法工作、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按照讲政治、重大局、拼质效、强素能年度工作思路,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在全省检察机关考评中荣获“一等奖”。
一、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全力以赴助推高质量发展
着力当好法治参谋。顺应经济增长转型,矛盾纠纷向政法领域传导的新形势,坚持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社会治理一体推进,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嵌入式监督”制度优势,在抓前端、治未病上贡献智慧和力量。针对涉黄涉赌、酒吧乱象、行刑双向衔接[1]等问题进行梳理,反思背后的社会治理问题,六次向县委专题报告,为诉源治理提供参谋。依托大数据研判案件背后的社情民意,先后就非法医美、火锅老油等问题,五次向相关部门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以“我管”促“都管”初显成效。
有力维护县域安全。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204人,提起公诉495人,为统筹发展和安全提供法治保障。严惩严重犯罪行为,依法对两名杀人后潜逃二十多年的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让正义虽久必至。保持对“黄赌毒”犯罪高压态势,起诉56人,社会风气持续净化。从严惩治扰乱公共秩序犯罪,起诉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犯罪59人,持续提升群众安全感。主动融入反腐败工作大局,加强监检协作配合,起诉职务犯罪7人,办理的程某某玩忽职守案获评全省优质案件。
倾力践行惠商安企。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求,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权益,严惩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起诉高利转贷、骗取贷款等犯罪11人。聚焦“一首两重”产业布局,在工业园区挂牌“知识产权工作室”,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3人,努力为创新者提供司法保护。
全力参与乡村振兴。围绕乡村治理重点领域,起诉盗窃、诈骗等影响农村稳定犯罪36人,助力“平安乡村”建设。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专项监督,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督促依法履职,减少“良田”“耕地”污染隐患,夯实“巴渠粮仓”基础。常态化深入大义乡陈家村、义和社区开展帮扶,提供帮扶资金20万余元,用于地质灾害排危、基础设施建设,助推“宜居乡村”建设。
用力护航绿色发展。深入践行“两山”理论,起诉非法捕捞、非法狩猎、非法采矿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2人,办理的周某非法采矿案入选市检察院新闻发布会典型案例。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7件,督促相关部门对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督促违法行为人依法缴纳渔业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生态修复金。联合广安市和重庆市六地检察机关,共建渠江流域公益诉讼检察跨区域协作机制,首次开展联合巡河和水质检测,向渠江投放鱼苗4万余尾,推动构建渠江流域生态环境大保护格局。
二、始终坚持为人民司法,用心用情守护民生福祉
当好群众美好生活的“守护人”。落实“四个最严”[5]要求,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起诉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以及有毒有害食品犯罪12人,切实守护群众“舌尖上”安全。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态势,起诉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69人,用心守护群众“钱袋子”安全。聚焦县域部分美容机构存在售卖过期药品、违规使用医疗器械、发布虚假广告等问题,开展“医疗美容公益诉讼监督”专项行动,综合运用诉前检察建议和磋商结案等监督方式,推动县域17家美容机构合法经营,切实守护群众“颜值”安全。
做好未成年人成长的“知心人”。始终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起诉相关犯罪30人,办理的唐某某介绍卖淫案,通过自行补充侦查[6]改变定性将量刑从三年增至十四年。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对情节轻微、有悔罪表现的,附条件不起诉8人。依托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立“1+N”工作机制,联合民政、教育等部门常态化开展法治教育和临界预防[7],促进县域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和未成年人犯罪分别下降33.34%、66.67%,1件案例入选全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典型案例,未保工作得到省人大常委会罗强副主任肯定性批示。
扮好特殊群体权益的“代言人”。加大养老诈骗犯罪挽损力度,帮助2名受害老人追回7万元养老钱,让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针对办案中发现的以惠民“话术”非法骗取倒卖农村“空巢老人”个人信息等问题,形成专题报告供县委决策参考,精准参与乡村治理。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起诉强奸、猥亵、侮辱等犯罪24人。加大对农民工等群体支持起诉力度,助力20余名农民工讨回“血汗钱”40万余元,让农民工劳有所获、不再忧“酬”。加强司法救助力度,向因案致困的20名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4.3万元,浓厚难有所助、困有所帮的社会氛围。
担好矛盾纠纷化解的“解铃人”。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13件信访案件均做到“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实体性答复”。“宕渠初心”办案团队在办理最高检交办的刘某某重复信访案件中,远赴浙江金华监狱开展息诉化解,“法结”“心结”一起解,被最高检表彰为优秀办案团队。顺应县域刑事犯罪结构性变化,以轻罪治理为切入点,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批捕174人,不诉82人,认罪认罚适用率达90%,努力缓解社会对抗。注重通过办案追赃挽损,挽回群众损失502万余元,“如我在诉”解民忧。联合县司法局会签《关于加强检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三、始终坚持为公正担当,融合联动提升监督质效
刑事检察向更“强”跨越。顺应诉前羁押率[8]逐年下降趋势,研发非羁押人员动态监管系统,对211名非羁押人员“云监管”,确保“不关也能管好”。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15件,监督撤案12件,提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意见54件,纠正漏捕、漏诉、漏罪46人。加强审判监督,提出抗诉4件,提出纠正审理违法意见10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办理监管场所、监外执行、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62件,纠正混管混押10人,纠正脱管漏管10人,办理的刘某申请经常性跨市县活动违规监督案入选全市典型案例。
民事检察向更“专”提升。“有事找小杜”团队以民事支持起诉、民事诉讼活动监督、民事执行监督为抓手,办理民事监督案件54件,努力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聚焦“套路贷”等重点领域,常态化开展虚假诉讼监督,依托再审检察建议,纠正监督“假官司”3件,针对陈某某与龚某某、四川某铁路技术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涉嫌的民事虚假诉讼问题,发出再审检察建议,获法院采纳。扎实开展民事审执活动监督,15件检察建议均获法院采纳。该团队被省检察院评定为优秀办案团队,并在全省作经验交流。
行政检察向更“实”强化。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作用,以“穿透式”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办理行政监督案件49件。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化解行政争议9件,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和。办理的刘某某拆迁矛盾争议化解案,化解其与家庭间长达十几年的矛盾,为刘某某争取到拆迁补偿份额,获当事人及所在村社肯定。强化“行刑反向衔接”,联合县司法局会签《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的意见》,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意见书15件,努力破解“以罚代刑”“不刑不罚”顽疾。
公益诉讼向更“优”推进。“益心护渠”团队聚焦“4+10”法定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3件。针对国财、国土、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加大办案力度,追收食品安全领域惩罚性赔偿金[9]68万余元,收回个人所得税、耕地占用税等国有财产35万余元。积极拓展新领域,在安全生产等领域能动履职,督促辖区乡镇对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安全隐患予以整改,尽力削减楼宇火灾隐患。以检察建议等方式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公益损害问题均在诉前得到解决,以最少司法成本谋求最优治理效果。
四、始终坚持为履职固本,多措并举厚植发展根基
持续深化政治建检。扎实开展主题教育,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均在第一时间传达贯彻。抓实“三会一课”和党建阵地建设,“一基二聚双融合”思政案例获市级优秀案例。践行“四下基层”要求,围绕“生态环境、服务首位产业、基层院建设”三个课题,深入一线调研,收集群众诉求118件,帮办民生实事35件。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县委和市检察院报告工作15次。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领导权、主动权和话语权。
稳步夯实基层基础。对标“五强”[10]基层院建设要求,结合业务转型、队伍迭代的院情,通过分层分类调研,在众筹全院干警智慧的基础上,确立“对标两个一流、振兴宕渠检察”奋斗愿景,提出“讲政治、重大局、拼质效、强素能”年度工作思路,明确“五化联动”工作抓手,纲举目张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健全“五类人员”[11]积分制管理机制,干警干事创业劲头明显提升。对听证室、服务大厅等功能室进行微改造,履职空间功能持续优化。
全面推进人才强检。推动配备党组副书记,提任副检察长2名,机关党委书记1名,班子年龄、知识、专业结构持续优化。注重年轻干部培养,调整中层干部16名,进一步激发干警干事创业、争先创优的内生动力。创办“渠检讲堂”教育品牌,开展“领导干部上讲台、青年干警话成长”等系列培训,由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轮流授课,融合提升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能。
深化全面从严治检。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严格执行“三个规定”[12]及个人重大事项填报制度,如实记录填报46件,逢问必录成为常态。持续抓好反腐倡廉教育,通过线上线下联动开展廉政教育,拍摄的微电影《一念》荣获全省“优秀廉洁从检视频”。持续抓好巡察问题整改,针对县委第二联动巡察组反馈的38个具体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并形成11项长效机制,风清气正的检察政治生态得到进一步涵养。
一年来,县检察院通过构建“四大机制”,主动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定期报告检察履职情况,主动报告重点工作及专项工作情况,认真办理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20余件。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公开听证43人次,参加法治进校园、检察开放日、增殖放流等检务活动10余人次。配合“两官”履职评议,严格督促被评议检察官自查自评,进一步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各位代表,一年来,县检察院先后有32名个人和集体受到县级以上表彰,其中陈露被全国妇联表彰为先进个人,民事检察工作在全省交流发言,两个办案团队分别被最高检和省检察院表彰为优秀团队,三件案例入选省市典型案例。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学习领会党的创新理论还需走深走实,政治建设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二是服务保障“一首两重”主导产业的实效性、针对性不足;三是队伍建设仍有薄弱环节,队伍动能激发还有差距。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解决。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锚定“一地一都一强县”定位,聚焦“对标两个一流、振兴宕渠检察”目标,依托精神提振、案件提质、落实提效、全员提能工作抓手,重点抓好“五大攻坚战”,以检察工作现代化为县域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强化政治自觉,以更高思想觉悟担当政治责任。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全面领导。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常态化抓好意识形态工作。
二是强化法治自觉,以更优法治理念服务中心大局。围绕城乡融合、森林“四库”建设,找准检察履职的结合点和切入点,精准对接司法需求,为城乡产业融合示范区建设提供法治保障。践行惠商安企要求,聚焦“一首两重”产业布局,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稳步推进检察侦查,持续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成果。
三是强化检察自觉,以更好履职质效维护公平正义。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的政治,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一体推动“四大检察”融合发展,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推进轻罪治理现代化,确保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强化行动自觉,以更强职业操守锻造检察铁军。把能力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依托“渠检讲堂”,持续开展各类培训活动,融合提升干警政治素能和业务水平。驰而不息坚持自我革命,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向纵深发展,持续完善一体推进“三不腐”、防治“灯下黑”和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春华秋实又一载,砥砺奋进续新篇。我们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的关心支持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不断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渠县现代化建设贡献更多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