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新春佳节将至,亲友团聚、推杯换盏的场景日渐增多。饮酒助兴本是乐事,但若酒后失德、冲动施暴,不仅伤了和气,更会触碰法律红线。近日,检察机关办理一起酒后寻衅滋事案,被告人张某因一时意气,持铁质撬棍殴打他人,最终为自己的鲁莽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10月的一天晚上,被告人张某在路边炸串摊饮酒就餐时,吐口水溅到被害人吴某身上,吴某与张某理论时,张某觉得吴某“不尊重自己”,心生怨气,当即返回出租房取来一根铁质撬棍,折返现场后持棍随意击打吴某头部及身体,造成吴某头部右侧裂伤、多处软组织挫伤。经现场群众拉劝,张某才携带撬棍离开。经鉴定,被害人吴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案发后,张某对于自己的酒后冲动行为感到非常后悔,张某亲属代其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
2026年1月,检察机关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张某提起公诉。同年2月,张某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检察官说法
【检察官提醒】
1、饮酒有度,莫让冲动变祸端:酒精易放大负面情绪,聚餐饮酒适可而止,遇到分歧先冷静,理性沟通才是解决问题的正道。
2、公共场所,恪守公序良俗:街头巷尾、餐饮摊点均是公共空间,尊重他人、文明相处,不滋事、不施暴。
3、持械施暴,代价远超想象:持凶器殴打他人,无论伤情轻重,极易构成刑事犯罪,留下犯罪前科,影响个人、家庭生活,得不偿失。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