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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位置: > 专题教育 >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专题学习教育 >
省检察院党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重要论述精神
来源:未知 时间:2026-03-12 作者:管理员 点击:次


3月2日,四川省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精神、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和党中央、省委、最高检有关会议部署要求,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麟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反复强调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自觉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也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今年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全省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原原本本学习《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等资料,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重要论述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深刻认识开展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切实打牢思想基础,增强行动自觉。

会议强调,要周密安排部署,对照党中央、省委和最高检部署要求,结合四川检察实际,制定学习教育工作安排,准确把握、全面落实“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的学习教育总要求,一体推进学查改,推动学习教育见真章求实效。要强化责任担当,把开展学习教育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进最高检党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等紧密结合起来,把正确政绩观贯穿干事创业全过程各方面,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以工作实绩检验学习教育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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