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职答卷
2025年,渠县人民检察院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年办理案件1027件,39个集体与个人获县级以上表彰。这份答卷,诠释了服务大局的担当、司法为民的情怀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追求。以下一线数据与案例,勾勒出渠县检察过去一年的坚实足迹。
全力维护安全稳定
主动服务更高水平平安渠县、法治渠县建设,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62人,提起公诉369人。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起诉非法经营、合同诈骗等犯罪7人,起诉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犯罪3人,通过靶向施治,“远洋捕捞”式执法相关案件同比下降85.71%。
用力护航乡村振兴
起诉盗窃、诈骗等影响农村稳定犯罪131人,深入辖区21个派出所开展剥夺政治权利执行专项检察,向公安机关发出书面纠正意见6份,纠正剥夺政治权利罪犯漏管15人。
倾力守护一江清水
起诉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犯罪17人,联合6个单位增殖放流鱼苗31万余尾,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3件,监督职能部门清理渠江沿岸非法种植农作物4.5万余平方米。
消除群众身边安全隐患
办理食药、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1件,督促行业主管部门整改生猪屠宰乱象、老旧小区及新能源行业消防安全等问题,捣毁倒卖3.5万余条业主信息的房产行业信息“黑市”。
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保护,通过民事支持起诉帮助5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14.1万元,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2件,发放救助金9.4万元。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起诉强奸、猥亵儿童等犯罪16人,对涉罪未成年人中犯罪情节轻微的,不批捕13人,不起诉8人,“护未联盟”助力12名被不起诉未成年人回归学校或就业,开展讲座30余场,覆盖2万余名青少年。
积极回应群众司法诉求
接待群众来访咨询100余次,办理群众来信来访38件,向相关部门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5份,不批捕120人,不起诉94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82.48%,推动15件因邻里、婚恋等引发的轻伤害案件在检察环节和解,调解率达88.24%。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
刑事检察监督立案6件,监督撤案14件,纠正侦查、审判活动违法41件,对5起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依法提出抗诉,监督公安机关清理刑事“挂案”51件,办理监管场所、监外执行和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27件,发出各类《纠正违法通知书》27份,监督纠正混管混押18人。
持续做实民事检察
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39件,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7件,针对一起合同纠纷虚假诉讼案开展类案监督,促推法院对8件同类案件改判纠错,监督纠正21件民事审执违法行为,成功促成7起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切实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
持续做强行政检察
办理行政检察案件70件,办理民生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治安等领域监督案件10件,化解行政争议5件,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59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意见书22份。
持续做好公益诉讼
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2件,深耕国有财产保护领域,督促相关部门追缴税款及滞纳金43.43万元、追回多发养老待遇3.6万元,推动3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消除文物风险隐患点10处,将全县385名专职网格员纳入“益心为公”志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