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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人民检察院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四川省渠县检察院 时间:2021-01-04 作者:admin 点击:次

 

 

 

 

2019年度

四川省渠县人民检察院  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0年9月3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6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7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5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5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5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25

第四部分 附件................................... 28

附件1............................................. 28

附件2............................................. 34

第五部分 附表................................... 3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7

二、收入决算表..................................... 37

三、支出决算表..................................... 3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7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3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7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37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37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37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37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37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37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37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渠县人民检察院主要职责是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认真贯彻执行检察机关的工作方针、政策、法律、司法解释;对背叛国家、分裂国家案以及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监狱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人民法院的刑事、民事审判活动、行政诉讼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由于没有直接利害关系,没有也无法提起诉讼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对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法和看守所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9年以来,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下,在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工作要求,主动转变监督理念,全力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发展,为加快实现“三个定位”,奋力争当“创副”排头兵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一是做优刑事诉讼检察。大力推进平安渠县建设,批捕刑事犯罪257人,起诉389人,对涉嫌犯罪但情节轻微、无社会危险性的,决定不批准逮捕29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21人。强化侦查活动监督,书面纠正侦查违法行为18件次,纠正漏捕漏诉25人。强化审判活动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5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5件,变更强制措施15人;纠正社区矫正人员脱管4人,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14件;办理财产刑执行监督案3件;依法履行检察机关对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的侦查权,发现并向市检察院移送线索3条。二是做精民事行政检察。办理各类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6件,其中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和审判程序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0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生效判决、裁定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4件。强化虚假诉讼监督,发现并监督虚假诉讼案件线索1件。对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和漏洞,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5件。办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4件、非诉执行活动监督2件。三是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3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法院均判决支持。其中,针对王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提起的刑附民公益诉讼,会同河长办、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督促王某某向渠江河投放鱼苗30000余尾。

二、机构设置

渠县人民检察院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2694.5万元,支出1905.5万元,年末结转789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增加526.77万元,同比增长24.3%;支出减少262.23万元,同比减少12.1%。主要变动原因是检察办案业务增多,预算增加;2019年厉行节约,压缩支出,部分项目未完成,结转下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269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94.5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190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0.5万元,占65.1%;项目支出665万元,占34.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2694.5万元,支出1905.5万元,年末结转789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26.77万元,同比增长24.3%;支出减少262.23万元,同比减少12.1%。主要变动原因是是检察办案业务增多,预算增加;2019年厉行节约,压缩支出,部分项目未完成,结转下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0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62.23万元,同比下降12.1%。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厉行节约,压缩支出,部分项目未完成,结转下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05.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713.55万元,占89.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79万元,占7.07%;健康卫生支出43.29万元,占2.27%;住房保障支出13.87万元,占0.7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905.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公共安全(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048.5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3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63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33.2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5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医疗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3.2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3.8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40.5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58.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182.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0万元,占93.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万元,占6.9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2.6万元,同比下降6.1%。主要原因是加强公车管理,厉行节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公诉和审判监督,侦查监督,执行监督,民事和行政检察监督、公益诉讼监督、控告申诉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18年持平。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6批次,597人,共计支出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办案开支2.4万元;上级检查、指导工作0.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渠县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2.04万元,比2018年减少151.29万元,同比下降45.38%。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渠县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0.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5.0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公诉和审判监督,侦查监督,执行监督,民事和行政检察监督、公益诉讼监督、控告申诉等工作。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5.5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6.7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6%。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渠县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8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渠县人民检察院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渠县人民检察院年初预算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确保了资金使用合理合法,公开透明,富有成效。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4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对项目经费收支情况和资金使用的合规性进行了有效监督,确保了资金使用合乎合规,无截留、挪用等现象。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司法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司法警察执勤岗位津贴”“专用设备维修(护)费”“派驻纪检机构工作经费”4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司法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668万元,执行数为7.66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我院司法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的加班补贴按规定发放,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没有发现任何问题。

(2) “司法警察执勤岗位津贴”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9.504万元,执行数为9,50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我院的司法警察的岗位津贴发放得到保障,该项目资金得到专款专用,足额发放,未发现任何问题。

(3)“专用设备维护(修)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我院各办案专用设备的正常运行,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在经费使用上计划性较差,不能完全按计划及时间进度完成计划,只能完成年度计划。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项目前期对接和项目工作连续性。

(4)“派驻纪检机构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派驻纪检机构在我院的工作顺利开展,并且该项目资金是专款专用,未发现任何问题。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表

 

(        2019  年度)

 

注:项目支出包括部门预算支出和专项预支出

 

项目名称

司法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

 

预算单位

渠县人民检察院

 

预算
执行
情况
(万元)

 预算数:

7.668

 执行数:

7.668

 
 
 
 

其中:财政拨款

7.668

其中:财政拨款

7.668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
目标
完成
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按国家规定,发放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保障其基本权益。

本年按照国家规定,将法警法定工作日之外的加班补贴全部发放到位。

 
 
 

年度
绩效
指标
完成
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法警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

9名法警,核定人均月710元

9名法警,人均月710元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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